连云港海关查获导游利用旅行团游客“托带”洋酒入境
出境旅游,游客们少不了带一些商品、纪念品。如果不了解海关的相关规定,超规携带、瞒报、漏报,就可能会导致违规行为。近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查获导游通过旅行团成员为其分散携带洋酒进境。
日前,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现场关员在对国际班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旅游团多名旅客随身行李中装有多瓶洋酒。
高孟 连云港海关旅检一科科长:通过X光机,我们发现多名旅客行李箱中均装有相同规格包装的洋酒,这一异常情况引起我们警觉,随即在无申报通道将携带上述行李结伴通关的旅客进行拦截。经开箱查验清点,共计发现相同规格包装的洋酒达61瓶。
经海关关员查询,相关旅客为出境游旅行团的团员,均未能提供洋酒的有关购买发票,无法证明是本人自用物品。经调查,旅行团导游承认委托他人分散携带洋酒入境以逃避海关监管。目前,海关已将上述洋酒依法扣留。
高孟 连云港海关旅检一科科长:海关提醒广大旅客,烟酒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根据相关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属于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避免对国际旅行造成影响,出发前可通过现场咨询或12360热线等方式提前了解海关监管有关规定。
记者:王惠 殷地楼
初审:汪振宁
复审:王飞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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