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多发 法院提出多元解纷建议
对于市民们来说,一般都要涉及到房子买卖装修租赁等等事项,交易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消费纠纷。那么,涉房地产类纠纷,法院如何判决?对于咱们市民来说,又有哪些要注意的?25号下午,海州区人民法院就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今年以来受理的涉房地产类相关纠纷案件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交易过程中的陷阱进行了普法宣传。
新闻发布会现场,一共发布了5起涉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涉及装修、公共设施、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多个方面。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这样的:原告徐某与被告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支付9万元后,装修公司仅进行了部分施工便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徐某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定,原告被告之间的合同解除,被告需返还原告装修款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8000元。
海州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庭长 周永:截至2024年9月10日,本院房地产庭共新收案件1282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51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79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91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8件,上述类型案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41.26%。
从案例情况来看,涉房地产纠纷案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购房人和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未能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二是部分开发商、装修企业等未能遵守诚信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三是物业纠纷类型多样,涉及的问题复杂。
海州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庭长 周永:对于群体性、高发性的涉房地产纠纷案件,我们建议采取示范性诉讼、示范性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比如,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在法院先进行调解、审判,生效后,其他当事人可以参照已生效的案件进行调解,这样可以极大地节省审判资源,也减轻业主的诉讼负担,便于高效、便捷地解决房地产纠纷。
针对装修合同纠纷,法院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核实签约主体的资质,跟进施工进度,并书面确认。同时合同中要详细列出费用及时间节点,对增减项目也要进行书面确认。对于物业服务纠纷,法院则建议物业公司要提升服务质量,公开服务内容;业委会要规范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矛盾。
《港城365》记者 报道。
记者:焦薇圩 骆帅
初审:陈元元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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