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连云港)拒不执行百万债务 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生活中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通过逃避、置之不理的行为就能无视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针对这种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就束手无策了吗?日前,连云区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公诉案件。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2019年至2024年,赵某昌与他人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多起诉讼,在连云区人民法院涉及执行案件9起,未执行到位金额共计人民币一百多万元。
连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负责人王鸿: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连云区法院依法向赵某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赵某昌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其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使用案外人庄某某、郭某、赵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日常活动,并转移财产。
赵某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义务,连云区法院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2日对赵某昌司法拘留15日。两次拘留结束后,赵某昌仍不悔改,继续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鉴于赵某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连云区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公安机关全面而细致的侦查工作完成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某昌提起了诉讼。
连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负责人王鸿:连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港城365》记者 报道。
【点评】此案的宣判,不仅是对赵某昌个人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法治教育。它再次提醒我们,无论面对何种困境,都应当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
记者:焦薇圩 骆帅
初审:陈元元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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