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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到底)餐饮店经营一个月即停业 顾客购买预付卡遭遇退款难题

2024-10-11 17:55:43

日前,市民王女士(化名)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在市区吾悦广场一家餐饮店购买了一张年消费卡,然而该餐饮店仅经营一个月就关门了,这让王女士以及其他一同购买消费卡的顾客傻了眼。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在今年7月底,她通过抖音平台,购买了市区吾悦广场某餐饮店一张价值500元的年卡。王女士说,当时商家宣传,该年卡不仅可以一年内在商家免费吃饭,还额外赠送价值数百元的大龙虾一只,以及5张消费券,购卡者可以凭消费券携5位亲朋好友额外前去消费一次,王女士觉得实在太划算,然而当王女士实际到店消费后,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王女士:它(商家)跟我们讲的时候,菜品上面有安哥拉牛肉那些什么都有的,牛蛙、海鲜什么都有,然后等到我们后来再去消费的时候,然后他就只剩蔬菜,剩点咸菜,剩点水果,根本就不是他说的那样。

王女士表示,虽然菜品不尽如人意,但考虑到商家确实赠送了龙虾以及消费券,他们依然愿意继续消费,可是该店仅仅经营了一个月,居然又宣布停业了。

王女士:存在欺骗问题,他(商家)给我们办的年卡让为什么只开了一个月,然后不到一个月然后就倒闭了。如果你有别的地方让我们去吃饭,我们是愿意吃下去的,吃到一年的,但是他现在没有,他跟我们说会开业,结果没有。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在市消保委,记者陪同消费者王女士与店家进行了调解。店方表示,由于该餐饮消费年卡设计方案存在缺陷,他们实际是属于亏损经营,也无法再提供其它消费场所。经过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根据投诉人的消费记录协商退费。市消保委投诉部主任单晓生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尤其是预付式消费促销,要保持理性。先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再结合商家信誉、商品服务质量等信息货比三家,不要因贪图优惠而冲动消费。

市消保委投诉部主任 单晓生:建议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商品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核心条款,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妥善留存发票、收据、与经营者沟通记录等凭证。(接)遇有闭店操作先留证再投诉。如果发现商家停业、关门、跑路、失联,建议消费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消协组织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港城365》记者 报道。

记者:王浩宇 刘从源

初审:陈元元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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