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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骑车遭遇意外 下班民警及时救助转危为安

2024-10-21 17:52:43

日前,东海县一名醉酒男子骑着电动车撞进绿化带中,陷入昏迷。幸运的是,下班回家途中的铁路民警张倓及时发现并伸出援手,最终伤者转危为安。

当晚10点20左右,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快速穿过东海县城一处十字路口,摇摇晃晃在主干道上行驶。结果不慎撞到了右侧路牙石,骑车男子由于惯性作用,整个人冲进了路边的花坛。此时,徐州铁路公安处东海县站派出所民警张倓恰好路过,他毫不犹豫地停下电动车,迅速奔向事发地点。靠近花坛,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只见男子侧躺在花丛中,身上多处擦伤,已然陷入短暂昏迷。

徐州铁路公安处东海县站派出所三级警长 张倓:于是我对他进行了简单的施救,他才慢慢地苏醒过来。我和他简单地聊了几句,发现他的意识处于模糊的状态。于是我就拨打了120和110。在等待120和110到来之前,为了防止他再次陷入昏迷,我不停地和他进行交流。

随后,张倓又与医护人员一起,小心翼翼地将男子搬到救护车上。经医生检查,男子脸上、胳膊上等多处皮外伤,好在并无大碍。医生迅速为其进行了包扎处理。

东海县中医院急救医师 葛路军:这位患者是一位急性酒精中毒的患者,如果没有及时救治,他很可能会有呕吐、窒息的情况。如果气温比较低,没有及时发现,甚至还可以危及到生命。

徐州铁路公安处东海县站派出所副所长 王莉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在酒精的作用下,骑行者的反应控制能力会降低,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会随之下降。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港城365》记者报道。

记者:于涛 常骋

初审:陈元元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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