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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

2025-11-01 15:42:57

今年11月1日起,新修订的《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吸纳民意的新规,以法治方式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在提升城市颜值的同时,厚植民生福祉,为港城居民勾勒出了一幅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新图景。

《条例》中,便民利民的细节处处可见。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厕所应当免费开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破解市民和游客的“如厕难”问题;面对充满活力的街边经济,《条例》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海产品销售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与范围,确定管理责任人。此举既为流动经营者提供了合法的生计空间,也满足了市民对便利生活和城市烟火气的需求,实现了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的平衡;对于社会关注的共享单车管理难题,《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按照允许的投放范围、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有序投放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及废弃车辆。对于违规停放或堆积的车辆及残件,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代履行等强制措施,保障道路畅通与环境整洁。

《条例》的实施真正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立法精神,以法治方式将人民群众的期盼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记者:雷书惠 丁铭煊

初审:潘继升

复审:王立先

终审: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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