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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海哥讲案”普法微视频《隐私权》

2023-07-13 19:12:20


“海哥讲案”系列普法微视频通过评析个案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何维权等内容,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


本期视频中,海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万绪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隐私权”进行解析。欢迎大家点击观看!


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

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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