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交警深入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教活动
为切实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近日,赣榆交警部门组织警力深入酒吧、KTV等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贴、以案说法等方式,民警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涉酒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涉酒场所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消费者讲解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及危害性,让大家了解酒驾的法律判定依据、相关处罚标准以及酒驾带给当事人、家人与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教育广大群众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酒后驾驶。
民警还动员场所负责人、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感,发现酒驾苗头要及时制止、劝阻,共同营造安全畅顺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拒绝酒驾
就是拒绝灾祸和悲剧
各位驾驶人
你们对“酒驾”又了解多少呢?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违法者统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请各位驾驶人牢记
吃饭可以,喝酒可以
喝酒后开车绝对不行
来源:平安赣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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