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海哥讲案”系列普法微视频第18期《擅自“住改商”违法吗》
“海哥讲案”系列普法微视频通过评析个案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何维权等内容,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
近年来,民宿逐渐成为大众喜爱的居住方式,其中不乏有很多小区业主将自家的住宅改为民宿,这种擅自变更住宅性质的行为有可能会影响本小区其他业主的生活,那么这种用住宅小区开办民宿的行为是否合法?其他小区业主又该如何维权?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朱锦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关行为进行解析。欢迎大家点击观看!
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