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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啦!

2023-11-01 20:08:46

11月1日上午,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具体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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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有效支持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我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将数量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是顺应新业态发展和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要求的有益探索,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制度公平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

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开户缴存业务,开户和缴存业务全部通过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苏服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访问进入连云港公积金个人网厅,点击“灵活就业开户”图标进行开户,开户成功后,个人网厅会直接进入“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缴存人在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在线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并按规定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设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缴存人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必须在开户30日内发生1次缴存记录,否则其设立的账户自动注销。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不少于6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时,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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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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