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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为民解忧为企纾困,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2024-01-24 0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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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月1月17日,三位案件当事人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周文贤、钱永两位法官送来四面锦旗,感谢法官司法公正、为民解忧、为企纾困。

A企业是在科创板上市的一家连云港知名企业。A企业将车间工程发包给了B企业施工,将门卫工程发包给了C企业施工,后B企业又将车间工程一并转包给C企业施工,后C企业又将两个工程交由高某某实际施工。施工结束后,因工程款未结算且数额较大,高某某无力支付部分工资、材料款,将A、B、C等三公司诉至法院,该案由房地产庭法官周文贤承办;另高某某让杨某某施工涉案门卫铝板材幕墙工程,因高某某未支付工程款而诉至本院,该案由房地产庭法官钱永承办。两位法官沟通讨论后认为,涉案工程没有结算,事实复杂且相互关联,如判决将引发后续系列案件诉讼,且实际施工人高某某、发包人C公司将长时间收不到工程款,造成双方矛盾激化,如调解能取得更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

高某某案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各方都有调解的意愿。2023年12月中旬,在法官周文贤和书记员何玥召集下涉案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半,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材料供应商沟通,四方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争议事项达成意见,但因开具税票的分歧而未调解成功。此后,各方均未气馁,而是共同出谋划策、齐心协力解决开具发票问题。1月8日下午,调解从下午3点开始到6点下班,通过反复的沟通协调,承办法官敲响法槌,为调解本案画上完美的句号。

而钱永承办的杨某某诉高某某案,经鉴定、庭审等多次审理,双方也希望达成协议,但分歧较大。在此情况下,承办人钱永分别与当事人直接取得联系,面对面耐心向当事人进行做法律释明工作,书记员张冉也从中作沟通协调,大家的共同努力让当事人认识到了调解对自身有利且减少了诉累。最后,双方当事人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方案。

现C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已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当事人表示将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该案是海州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解忧、为企纾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典型案例。承办人、书记员及代理人齐心协力,当事人作出让步,形成了“舍小我,实现大我”的“共赢”局面。锦旗虽小,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期盼;行为虽小,却凝聚着承办法官的责任担当。在今后的工作中,海州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庭将继续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便民利民的暖心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打造“天平安居”品牌,以实际行动为海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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