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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葬错墓穴,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4-03-19 15:53:12

基本案情

原告于某、被告卞某二人父母墓穴靠近某国道,因相关道路改扩建工程,沿线道路的坟墓集中回迁安置,原告回迁安置墓穴编号(C-某号),被告回迁安置墓穴编号(D-某号(编号的数字部分相同))。原告去上坟,发现自己回迁公墓(C-某号)被被告将其父母亲的骨灰安葬在该公墓里面。双方调解未果,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墓地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叶落归根,墓穴从古至今都承载着家和根的意义,其在传承孝道文化和教育子女后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墓穴作为承载逝者骨灰的场所,是人们对逝者寄托思念哀悼之情的重要载体,是人们对逝者的尊重和纪念,也是对生命的赞扬和肯定,其具有相应的精神属性。本案中被告与第三人签订协议书载明回迁墓穴D-某号,被告错误将父母骨灰葬入C-某号,未按协议书载明墓穴安葬,被告该行为系过失存在相应的过错。被告错葬行为对原告所有墓穴及原告的精神上造成损害,被告应对原告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参考涉案墓穴价值酌定原告的各项损失为5000元,被告应予以赔偿。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具有弥补法律规范自身不足的功效。本案中,当地的风俗习惯对于墓穴视为子女对父母孝道的表现,亦是家族传承的载体。墓穴不仅仅具有物的属性,也具有相应的精神属性,被告错葬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权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以情理交融的方式引导原被告双方正确对待处理该纠纷,弘扬中华孝道传统美德,教导人们正确看待传统文化习俗。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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