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消保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公布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力补充和完善,更是对商家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对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民生福祉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出台的《条例》,6月21日,连云港市消保委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连云港市《消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部长王国丰、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消保委执行副主任陈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胡庆东、江苏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童天武以及连云港市消保委秘书长徐浩出席活动。市消保委各委员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两百余人参加活动。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持续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和培训指导,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着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连云港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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