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海州 幸福家园 | 这种“电子烟”,“上头”“上瘾”又“上刑”
提起毒品,很多人都觉得是离我们很远的东西。然而,近些年出现的各类新型毒品却让人防不胜防,它们伪装成饼干、邮票、饮料等藏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近期,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类新型毒品那就是——“上头电子烟”。近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例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卞某某因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3年10月,被告人卞某某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两次向他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油重约1.52克),非法获利人民币480元。后公安机关从卞某某身上查获12个同类型电子烟弹,并予以扣押,经抽样称重及鉴定,12个电子烟弹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油重约18.24克。
根据被告人卞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卞某某服判息诉。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属于麻醉类处方药物。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上头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的伪装毒品,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几乎无异,常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出现。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其中的商机,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毒品勾兑入电子烟,行话称之为“上头电子烟”,吸食后会导致眩晕、手脚抽搐、昏厥等症状,也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广泛皮肤泛红或荨麻疹,大量吸食会导致呼吸困难甚至死亡。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保持警惕、谨慎交友,坚决对毒品说“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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