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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最新标准上调!

2025-08-05 17:57:26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从2025年7月1日起

我市提高

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92元/月提高到738元/月。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959元。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是政府对困难群众实施兜底救助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全社会城乡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连续多年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8506户65110人(其中城市低保2300户3500人、农村低保36206户61610人),1-7月份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2亿元;有城乡特困人员9201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322人、农村特困人员8879人),1-7月份共发放特困供养金6449万元。本次提标,市、县区财政将增加民生保障资金1511万元,惠及全市困难群众7万多人,可有效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各县区低保和特困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巩固好社会救助提质增效成果,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加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建设,健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来源:连云港民政(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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