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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行动】港城警方破获一起聚众斗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2019-06-19 08:54:12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通过缜密侦查、合成作战,成功破获“3.17”聚众斗殴专案,抓获涉案嫌疑人15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新公安分局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突出宣传发动,深入线索摸排,实施精确打击,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向聚众斗殴等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暴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3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薛某因其女朋友樊某被田某言语中伤等原因引发矛盾,后田某与薛某通过微信语音的方式互相对骂,并相约见面打架。

3月17日晚21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薛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从市行政审批中心西门附近步行前往约架地点,与犯罪嫌疑人田某等人相遇后,双方随即展开激烈互殴,其间犯罪嫌疑人田某头部被打伤,犯罪嫌疑人吴某嘴部与耳朵被打伤。 

案发后,高新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3.17”聚众斗殴案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1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归案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聚众斗殴是两高两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人与人相处中产生矛盾时,应该冷静妥善处理,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聚众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为打架斗殴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连云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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