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最新一批楼盘备案价格出炉!附最新公布退房房源!
“优步花园二期”项目5、6号楼,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东、东方大道北。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71套,备案面积19759.45m2,平均销售价格6180元/m2。
“海州湾国际花园二期”项目2号楼,位于连云区平山北路118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98套,备案面积13057.22m2,平均销售价格6670元/m2。
“玫瑰园”项目14、18号楼,位于东方大道174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60套,备案面积10505.72m2,平均销售价格686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81套,备案面积2207.67m2,平均销售价格3500元/m2。
“新海云谷C区”项目3、5、6号楼,位于港城大道西、昌意路北。
商品住房(装修):备案套数264套,备案面积33926.64m2,平均销售价格9990元/m2。
“东庐”项目8号楼,位于开发区大港路北、碱厂管道东。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5套,备案面积1955.94m2,平均销售价格8000元/m2。
“玫瑰园”项目3、4、5、7号楼,位于东方大道174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44套,备案面积20900.22m2,平均销售价格666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44套,备案面积2167.07m2,平均销售价格3500元/m2。
“四季金辉观岚”项目7、11号楼,位于青峰路北、学院路东。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40套,备案面积14684.06m2,平均销售价格13150元/m2。
“优步花园一期”项目16、20、24、28、32、33、54号楼,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银路北。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44套,备案面积6904.44m2,平均销售价格1000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44套,备案面积3435.34m2,平均销售价格4500元/m2。
“悦珑府”项目3号楼,位于连云区平山北路西、逐海路南侧。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35套,备案面积15880.86m2,平均销售价格7070元/m2。
“绿地观湖一号(B5-2)”项目138、139、150、151、155、156、157、158号楼,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109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96套,备案面积13890.88m2,平均销售价格840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96套,备案面积2139.84m2,平均销售价格3700元/m2。
“绿地观湖一号(B5-2)”项目128、129、135、136号楼,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109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44套,备案面积18989.92m2,平均销售价格666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44套,备案面积2233.62m2,平均销售价格3500元/m2。
“阳光新城”项目10、13号楼,位于海州区花果山大道东侧、迎曙路北侧。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293套,备案面积33205.28m2,平均销售价格990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67套,备案面积2525.79m2,平均销售价格5000元/m2。
“冠豪名苑”项目2号楼,位于花果山大道西、昌圩路南、金桥路东。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36套,备案面积16654.90m2,平均销售价格619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35套,备案面积1956.16m2,平均销售价格4500元/m2。
“世纪凤凰城”项目C8号楼,位于海州区通灌南路188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74套,备案面积19489.74m2,平均销售价格8949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22套,备案面积1160.6m2,平均销售价格25521元/m2。
“秋枫苑”项目4、7号楼,位于海州区文苑路9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194套,备案面积28600.60m2,平均销售价格980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66套,备案面积1213.72m2,平均销售价格4000元/m2。
“吾悦华府”项目13、20、21、22号楼,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通灌路东。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504套,备案面积62084.92m2,平均销售价格1067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30套,备案面积2594.65m2,平均销售价格30000元/m2。
“郡望府”项目42、43号楼,位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8号。
商品住房:备案套数80套,备案面积9441.84m2,平均销售价格6620元/m2;
非商品住房:备案套数48套,备案面积1049.65m2,平均销售价格6580元/m2。
有购房打算的市民
千万不要错过这条消息
“捡漏”机会来啦!
☟
2019年7月连云港市商品房
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2019年7月连云港市商品房
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依据《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退房房源再销售行为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来源:连云港市住建局、连云港市发改委
编辑:王宇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