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迎战超强台风“利奇马”!

2019-08-09 17:47:1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台风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 9 号台风“利奇马”将于 8 月 10 日在浙江象山到苍南一带沿海登陆(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14—16级、45—52 米/秒),并将于 11 日下午经我市近海继续北上。10日白天到 11 日夜里,我市将出现一次强风雨天气过程,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雨量 100—150 毫米,局部 200 毫米左右,可能伴有每小时 30—60 毫米的短时强降水。10 日中午开始我市海陆风力明显增强,陆上风力 6—7 级阵风 8—9 级,沿海海面 8—9 级阵风 10—11 级。为切实做好台风天气防范工作,根据国家、省通知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台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天气过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立足最不利情况,着眼最恶劣天气,防范最极端事件,密切掌握台风动向和汛情,做好最充分准备,科学精准有效防御,把影响降到最低,把损失减到最小。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认真检查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御工作无死角、无盲区;相关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切实做好防台抗台的各项准备。

二、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管控力度,落实应急处置人员和应急物资,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针对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采取停止引水、河闸联动、抢排雨水等针对性措施,防范城市积水、内涝和农田受淹等灾害发生。要坚持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防台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防台应急响应,落实防台各项措施。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巡查值守,落实海堤、闸坝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台措施,做好防风浪准备。要强化人员转移避险,落实出海船只回港避风安全措施,组织力量对海上、河上、水库等作业人员、沿海风景区游客和其他危险地区群众进行安全转移与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落实城市防台风措施,严格落实店招店牌、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空中坠物事故;加大地下空间、易积水路段监控力度,落实应急排涝设施设备,减轻内涝对城市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对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等公用设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证城市“生命线”安全畅通。要加强机场、车站、医院、商场、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地区的组织管理,落实加固、防涝或紧急疏散避险措施。对城市防汛要再检查、再落实,特别对曾被淹过、发生灾情的居民小区和单位,及时落实排水排涝措施。

三、凝聚防台工作合力。气象、应急、消防、农业农村、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台风发展情况和对我市影响,加强台风走势分析,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大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和灾害联防力度,凝聚防御台风的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台风技术措施,提醒市民妥善安置室外物品、尽量减少外出,动员全社会共同保障城市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要全部到岗到位,24 小时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通信畅通、调度及时、指挥有力。值班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出现重大险情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四、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台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防台风应急响应要求,进行具体部署,明确相关责任,全力以赴防汛抗台。要进一步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做好抗台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9 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