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38家景区执行6周岁+1.4米儿童票双免!
8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提出了9项政策举措
包括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
提升入境旅游环境、消费试点示范、
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等
都是便民利民的利好消息
推出消费惠民措施
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
提高消费便捷程度
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
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
到2022年,实现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
着力丰富产品供给
促进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鼓励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租赁式公寓、汽车租赁等服务。
规范旅游民宿市场,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和乡村旅游重点村。
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着力开发商务会展旅游、海洋海岛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体育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等产品。
支持红色旅游创新、融合发展。
到2022年,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扩大文化和旅游有效供给。
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
支持各地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保障景区游览安全,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加大对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推进“互联网+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
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
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
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
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邮轮游艇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业态发展。
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
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
严格市场监管执法
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除了这些
家长带孩子在江苏省内景点旅游
也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啦!

继江苏省消保委向全省消保委(消协)下发《关于联合开展江苏主要景点儿童免票规则约谈工作的通知》后,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最近一段时间共走访约谈景点企业264家(含市场调节价景区)。目前,南京、苏州(含工业园区、昆山)、无锡、泰州、扬州、徐州、淮安、连云港(4A及以上)、镇江、南通、盐城、常州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景区已执行或承诺执行身高和年龄兼顾的儿童免票规则。
据悉,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江苏辖区内景点,特别是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实行身高与年龄兼顾的免票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此次约谈是为了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江苏主要景点儿童免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政府网、交汇点
编辑:王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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