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到手问题一大堆,商家却说:只修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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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与你同行》
本专题由连云港市消保委主办,每周一上午8:10播出。
专题内容选取有教育示范意义的消费维权经典案例、报道热心消费维权事业或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的事迹。
“糟心”的新车!

买辆新车,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儿,不过对于市民赵先生来说,他千挑万选买的这辆新车,却让心情跌落谷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今年5月30日,赵先生在连云港市康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速腾家用轿车,共计缴纳18.5万元。第二天,赵先生满心欢喜准备提车的时候发现车辆的空调压缩机坏了,赵先生当即提出换车的要求,然而商家并不同意,只给免费修理。那么这样的纠纷究竟该如何处理呢?这车是修还是换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本期《消保委与你同行》节目:“糟心”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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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了几年车的赵先生对车辆并不陌生,提车当天他把选中的爱车从里到外仔仔细细查了个遍,非常满意,于是赵先生就把汽车从停车处开到了车辆交接点,也就短短10来米的距离,因天气比较热,赵先生看着属于自己的车子,就想赶紧“享受”一下:他打开空调冷气,可是没曾想,空调却没能正常工作,还明显地闻到一股橡胶皮带的焦糊味,一检查原来是空调压缩机出了故障,这让他非常头疼。本身自己也是拿出全部积蓄来买这辆车,现在遇到这种问题真的是有苦说不出,于是赵先生立刻提出要换一辆新车,可是商家却以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为由拒绝退换,只同意维修!新车还没开出商家大门就要如此维修,这种情况谁会愿意去要这辆车子呢?和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赵先生找到了赣榆区消保委。
赣榆区消保委秘书长张斯正:
这是在交车的时候发现问题了,作为经营者你不能把有故障的东西给消费者,交车的时候就发现一开空调,一股糊味,空调不工作,一查压缩机坏了,只给修不给换,消费者就不愿意了,说买个故障车。他那么坚持他们公司购车款一交视为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了,出问题了按照三包规定给你修。
据赣榆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商家不同意换车,只给免费修理更换原厂的空调压缩机的理由是:车辆已于2019年5月30日缴纳购车款开具发票,公司即视为交易完成,次日交车发现问题,公司规定只能按“家用轿车三包规定”予以免费修理。然而这样的说法并未得到赣榆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认可,张斯正当即指出:车辆虽已交款开具发票,但公司依此理由,强行让消费者接受一辆有瑕疵的车辆,显然错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不及时中止改正,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赣榆区消保委秘书长张斯正:
事实上,没有发生转移,车还在你们手里面,正常的交易里的验货程序还没有走,消费者在验货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你说这个责任不是你们公司是谁的?
国家制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目的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被商家拿来作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武器”。经过赣榆区消保委耐心调解,三天后,赵先生的事情有了圆满结局:加收5500元差价,商家同意给赵先生更换了一台顶配版原品牌轿车。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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