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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游客来连发生食物中毒,维权时却傻了眼…这些维权常识你都懂吗?

2019-09-11 17:49:17


图片来源于网络


FM92.7

《消保委与你同行》


本专题由连云港市消保委主办,每周一上午8:10播出。

专题内容选取有教育示范意义的消费维权经典案例、报道热心消费维权事业或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的事迹。


一顿海鲜引发的食物中毒风波


近日,消费者郑先生来到连云区消协投诉:南京来的郑先生和朋友刚到港城就吃了一顿海鲜大餐,谁知道嘴瘾还没过完,胃里就开始翻江倒海,几个人先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等症状,就医之后才知道是食物中毒。于是,郑先生找到连云区消协投诉就餐的海鲜排挡,可是却因为证据不全绊住了消费者维权之路。本期的《消保委与你同行》栏目我们关注到“一顿海鲜引发的食物中毒风波”。




案例

(网络图片)


消费者郑先生投诉称,上周他和朋友到连云区旅游,在某海鲜大排档每人点了一份海鲜拼盘,谁知道一顿海鲜下肚后,当天晚上九点他就出现了疑似食物中毒的现象,频繁呕吐,于是到宾馆周边的小诊所打了点滴,可谁知道第二天,同行的其他几个人全部都出现了类似的症状并就医,光医药费就花了近四千元,郑先生更怀疑这和前一天晚上的海鲜大餐有关,要求店家给个说法,但对方表示在事情没有定论之前没法给他们说法。


于是,郑先生找到连云区消协寻求帮助。为了维护客人的合法权益,连云区消协纠纷调解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店方,查看其证照和经营卫生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据郑先生介绍,同行的人确实都是在吃过海鲜拼盘之后陆续出现的腹泻、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而且反应都比较厉害,在诊所检查和治疗的时候医生也确实怀疑是食物中毒。


对于郑先生的投诉,店方承认确实是在该店吃了大排档,但对于食物中毒的说法商家并不认可,商家提出,如果客人能够提供证据会全额赔偿,如果没有证据,商家无法承担责任。对于商家的建议,连云区消协的调解人员认为店方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于是请客人提供就医诊断证明,医诊结果,疾控中心检测报告。然而因为郑先生等人都是在小诊所就诊,并未送检呕吐物,所以无法提供诉求依据,而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勤寿:

没有疾控中心对呕吐物的检测证明,不能确认它是不是吃了这个经营者这个食材造成的急性肠胃炎相关联的情况。举证不能,比较难确认。


考虑到郑先生及朋友初到港城,为了维护本地旅游形象,连云区消协的调解人员再次找到店方,请店方从维护景区形象,提升连云港美誉度的角度出发,在客人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做出相应补偿。对此,商家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退还了郑先生等人海鲜大拼盘的食材费,同时又给予一千五百元作为补偿。至此,南京客人在不能举证的情况下,愉快接受了调解。

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勤寿:

就是要到正规的餐饮店就餐,看看营业执照,经营手续是否齐全,将来要留下维权证据,比如正规医院进行诊断,及时送检呕吐物,要留下维权证据,第三就是要了解自巳的身体状况,对自己过敏体质,比如肠胃差的,要禁食相关食材。四是对出现中毒现象,除即时就医外,要尽快通过正规渠道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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