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做了一年工 未拿到一分钱?公司回应:不是事实
上班拿到相应的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最近,年近70岁的马女士就因为工资的事找到我们。
马女士:当时是我一个朋友叫王同元(音译),家里做木棉的,我保姆的工作都找好了,我上他的那个地方玩玩的,一边吃饭呢,这个董事长在边上,我说董事长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工作?我保姆找好了,哎呀,保姆也能干呀,说上我们这里来看大门,说给你2000块钱,先一开始一个月给你2000块钱,说等到两个月以后涨你工资,涨200块钱工资。
马女士说,两个月以后,刘学军说她干活很好,就让她留下来继续干,但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没有再给她发工资了。
马女士:他说大家都没发,一起发,说说等等的,他100回都说等等的,就是赖着不想给钱,他就是不给钱,我不晓得他是无赖,要是无赖我能在那边啊。我是农村老年人,心脏也不好,心脏也开过大刀的,我也真的没有精力说话。
马女士:钱也不给,现在不要你干了,不要我干我就不干,人家不要你干你还能赖在那里啊,到8月8号截止,再向他要钱,他就不给,要不就给少点,给一万块钱叫你走路,你赶紧走,我走我上哪里租房子啊,就给几千块钱,我上哪走,我说你一开始也说结清你走路。现在我再向他要工资,说没有合同,就不给了,连那些都没给,请一个人说话,请张局长说话,说先给1万块钱签字,他叫旁边那些人,就1万块钱拿到手就不要了。

帮女郎从马女士打出的银行流水上来看,她在2018年8、9、12月以及2019年2月分别收到过4次工资。但是马女士却说,这4个月的工资她也没有拿到手。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女郎来到了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马女士来到传达室,告诉我们,她之前就是在这里的工作以及居住。
随后帮女郎来到了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学军接待了我们。
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学军:2018年7月16号来的,到2019年2月28号,不是我们不要她干的,是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所有开发区统一保安,他要派保安来,50岁以下要有保安证,假如你家要在社会上找来70岁、80岁再来看大门,我就要罚你款,我罚款单还在那了,保安连云港都统一的,海州开发区都统一的,50岁以下的保安经过考核上岗的,要有保安证才能上岗,你社会上企业在社会上(找的人)出事,到时候很多,有在传达室死的,有来出车祸的,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公安局承担责任,牵连到我们公安事情,连云港市三令五申,要求各个企业要有保安证的,50岁以下的性别是男的,要统一培训才能到你企业做保安。
刘经理说,由于公安局不允许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再继续聘用马女士继续工作,于是他第一时间告知了马女士。刘经理给帮女郎提供了一份当时让马女士离职的辞退通知书。
刘经理说,由于马女士就是不离开公司,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他找到了当时介绍马女士过来上班的张局长。刘经理说,前后谈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谈妥,于是他就将传达室的电给停了,目的就是希望马女士能够尽快的离开。
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学军:最后我给她一万块钱,她不要,涨到1万8,少一分我死在这里,最后就为这个搞僵了,搞僵了一下不走了,最后不好弄,传达室东西全部被我清理了,搬扔出来到仓库了,给传达室电也停了。
那马女士反映的4个月工资又被要求购买木棉产品又是怎么回事呢?
佳利木棉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学军:什么东西没有,集资你把东西拿来啊,我要拿你一分钱,财务科要签字要盖章给你,你把签字盖章拿来,你说你家里给100万,你就有100万了啊。
那么当时刘经理是否在今年2月份就让马女士离开公司呢?帮女郎再次找到了马女士。
帮女郎:他给了你一个不要你在这里上班的通知是不是?
马女士:没有这事情,哪里有这事情,他就是无赖。
帮女郎:他给没给你一张通知单。
马女士:没,我痴子啊。
帮女郎:我们刚刚有看到这个单子。
马女士:假的,影子都没有,各人都知道我天天在这里忙,没有这话。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随后根据马女士所遇到的问题,帮女郎咨询了律师。
云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家港:本案求助人马女士,她主张和某公司之间形成一个用工关系,那么,她现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比如说存在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相应的保险,她现在目前来说是没有任何证据的,那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能靠大量的间接证据予以证明,比如说单位发工资有工资条、工资表、打卡,或者说有没有胸牌签到表,或者说同事的证明,证明她曾经在这家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一定要有类似的证据证明,如果没有,什么证据都没有的话,那么申请劳动仲裁也好起诉到法院也好,都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支持。
陈律师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与企业或者他人产生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云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家港:在这里也建议广大市民呢,入职一家单位一定要和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要督促单位缴纳相应的保险。这样的方法,在以后的过程中发生任何的争议,按照合同期解决并且依照合同法相应的条款予以办理就行了。
【小编有话说】马女士目前已经将此事反映给了劳动仲裁,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来源:公共频道
编辑:郑建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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