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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港城好交警、十佳港城好司机”评选开始啦~

2019-12-03 16:50: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大力弘扬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互助礼让的良好风尚,不断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逐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交通控股集团、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港城好交警、十佳港城好司机”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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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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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十佳港城好交警”10名、“十佳港城好司机”10名,“十佳港城好交警、十佳港城好司机”提名奖20名。


推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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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港城好交警”评选范围是在连云港市参加公安交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民警。

“十佳港城好司机”评选范围是在连云港市范围的常住人口或暂住人口,持有合法驾驶和从业资格证书,驾龄在5年以上的出租车、公交车、客(货)运驾驶人员或驾龄在3年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驾驶人、私家车驾驶人。


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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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佳港城好交警”标准


(1)政治素质好。树立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行业窗口形象,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交管事业的精神。


(2)个人形象好。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能够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在行业群体和市民中具有良好赞誉。


(3)工作成效好。长期扎根基层的外勤和窗口一线民警,具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与群众关系融洽,在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


(4)遵章守纪好。严格遵守法律和纪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执法过错,无社会投诉,无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



2、“十佳港城好司机”标准


本次评选将从出租车、公交车、客(货)车驾驶人和自驾市民(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驾驶人)四类驾驶人员中寻找不同类别的“十佳港城好司机”。


(1)遵纪守法好。能够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城市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无社会不良记录及行政处罚。


(2)文明服务好。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能够严格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车貌仪容整洁、行为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周到、监督设施齐全,无服务质量投诉,无社会媒体曝光。


(3)安全行车好。熟知本职业务知识和安全行车操作规程,自觉服从城市道路管理,长期坚持做到平安、文明、礼貌行车。


(4)社会形象好。主动进行文明城市建设宣传,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工作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以及港城文明交通突出贡献者,在行业群体和市民中具有良好赞誉。


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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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12月8日为本次评选活动的报名推荐阶段。

报名推荐形式主要包括组织推荐、媒体推荐、市民推荐、网上推荐四种。新闻媒体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向市组委会推荐或自荐参评对象。

市交警支队负责上报“十佳港城好交警”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上报客运、货运、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的参评对象。各县区文明办、功能区党群部牵头负责本地“十佳港城好司机”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市各单位、各文明单位可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均不作限制。

对推荐的参评对象,由所在单位审定把关,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须填写《“十佳港城好交警”候选人推荐表》、《“十佳港城好司机”候选人推荐表》,并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字以内事迹简介、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反映事迹的工作生活照片5—10张。

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交通广播401办公室(花果山大道108号),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二寸照片、反映事迹照片等图文电子版报送至邮箱:452267818@qq.com。

联系电话:85458686、13505131917

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12月8日


附件:“十佳港城好交警”候选人推荐表

“十佳港城好司机”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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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三份;

2、事迹简介在200字以内,另附一份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二寸蓝底证件照、事迹照片(8—10张);

3、同时将以上材料、照片电子版发至452267818@qq.com。

来源:fm92.7

编辑:王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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