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里的温暖!港城民警守规则除隐患!
1月11日凌晨4时50分许,连云港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沙河服务区内专项整治时,发现冀JQ9656重型货车上载了9吨无水乙醇、0.96吨二甲基甲酰胺,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内标注的危险化学品。
该车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有运营资质但并未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经查。
驾驶员王某(男,36岁,山东桓台县人)为在夜间禁行时段上高速,故意将车顶、尾部的警示标志摘下伪装成普通货车以躲避交警检查,属于未按照规定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这一重大安全隐患被及时发现。目前,该案己移交给相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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