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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进行时】人社局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抗疫人员权益

2020-02-07 17:35:02


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那么我市人社部门是怎么具体落实的呢?
 


据记者了解,三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明确了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将被认定为工伤。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发出通知,在人社领域7个方面出台20项具体措施,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保险处副处长 孙全:明确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该通知,并非所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群都会被认定为工伤,只有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感染的职工,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记者了解到,目前港城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了做好充分准备,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积极采取行动,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保险处副处长 孙全:我市工伤行政部门按照三部委的要求,及时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治疗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只要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完整、事实清楚,工伤行政部门坚持特事特办,在3日内予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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