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市发布“1+8”政策 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
今天上午,我市发布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1+8”政策,并对政策进行了相关解读。
据了解,为细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具有竞争力的优惠政策集聚优质发展要素,市自贸办、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制定了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1+8”政策,即:1个政策总体指南,8个专项扶持政策。
《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政策总体指南,在资金来源、支持方向、申报流程、资金监管方面明确了19条内容。8个专项扶持政策涉及支持总部型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航运物流业、金融服务业、贸易转型升级、引进高层次人才8个方面的若干政策。“1+8”政策内容丰富,从机制体制方面解决自贸试验区发展中存在的痛点、难点。立足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功能定位,着力从优化营商环境、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开放型平台建设,畅通政企对接渠道,逐步完善配套政策支撑体系。
王宁 市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1+8”政策,在支持内容上,除投产达效奖励外,重点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活动组织等专项扶持。同时,凸显连云港片区特色,发挥多式联运优势,着重增强开放功能,重点培育跨境电商、外贸、物流运输等外向型企业做大做强,以点带面,加快集群发展,推进全方位对外开放。
融媒体记者 王惠 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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