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售卖未检疫猪肉 罚!
大家都知道,一旦吃了未经农畜部门检验检疫的病猪肉、死猪肉,将会严重危及身体健康。日前,灌南县生猪管理执法大队就接到群众举报,说辖区有多家超市销售来源不明的猪肉。为此,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
近日,灌南县生猪管理执法大队在张店镇某超市发现,肉食品区的20多公斤猪肉没有分销证明,而超市店主也无法提供这部分猪肉的检验检疫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确认,这家超市违法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立即对这批猪肉实施了暂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从重处罚。
灌南县生猪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重军 :就是从事肉制品经营,首先要有两证两章,两证两章是最基本的,比如说检疫证、肉质品证,还有猪肉上面两个印章,还有一个就是说批发商如果把这猪肉批发给底下经销商、零售商经营的话还要提供一个分销证明。
随后,执法人员又在李集镇境内一家商店查处一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案件。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猪肉销售中,“两章”指的是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动物检疫滑花印章。而“两证”是指肉品品质检验票据和动物检疫票据。可以说“两章两证”是猪肉品质的“双重保证”,缺一不可。
近年来,灌南县通过建立肉类生产、销售诚信档案监测体系,对规模化养殖场的饲料投入、药物使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并严格实施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疫病防治情况记录等制度,努力确保肉产品质量安全。此外,灌南县生猪执法部门还加大了检查力度,对于售卖未经检验猪肉的商户,实施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罚,切实保证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港城365》记者报道
编辑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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