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不打小孩日】家长们住手!打骂式教育或触犯法律
今天是国际不打小孩日,1998年创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宣导反体罚的儿童人权观念。 全世界已经有上百个国家和民间组织参与这个节日,宣传反体罚的观念。说到体罚啊,前几天,河南一位老抓到学生上课传纸条,连踹了学生6脚,把学生送进了医院。
日前,河南焦作市沁阳一中一名女生因晚自习传纸条,被三十多岁的老师连续踹了6脚,多位同学拦都拦不住。随后,女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出现吃不进饭、恶心头晕、小腹痛的情况,对此,班主任微信转账600元作为补偿,而学校方面不给看监控,踹人老师本人也没有回应。目前女生家长已报警。学生犯错,老师、家长进行批评纠正再正常不过了,但是把学生打进医院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那么,面对孩子的错误,家长是否会动手打骂?
家长表示,虽然知道用打人的方式是不对的,但是孩子不听话,面对错误屡教不改,就会选择动手,让孩子有所警醒。
家长表示虽然会动手打孩子,但都是偶尔的,平时的教育主要是以说教为主,用言语和行动纠正孩子的错误。
另外,有些家长认为,打孩子是一种教育手段,无关外人,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打孩子或有可能触犯法律。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玲: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把孩子打伤了,构成轻微伤的话,依据《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责任,那么如果情节比较恶劣的,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后果,比如说轻伤及以上,那么加害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杨律师表示,在我们国家每个孩子自出生之日起,作为我们的公民,享有人身权不受侵犯的权利。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玲:依据我国《宪法》第49条,《婚姻法》第3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来源: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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