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亲职教育将推行 三类熊家长将“回炉”重造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是刑事犯罪,小小年纪做出这样的举动,让人震惊 。孩子做出这样出格的举动,与父母是分不开的, 他们的家庭教育往往是不合格甚至是缺失的,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也值得整个社会进行思考,近日,江苏省要对这些不合格父母出手了,对其采取亲职教育,让他们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后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因为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事件经过报道后引发强烈关注。今年4月,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某17岁少年犯罪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一年,同时,检察机关对其父母进行训诫,责令其接受强制亲职教育。所谓亲职教育,就是一门教育父母如何成为合格、高效父母的课程。而强制亲职教育,则是指国家强制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林青: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最基础的影响因素是家庭,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角色,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妇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国家强制力让不合格父母回炉再造,督促其切实、正确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暴力化趋势,一些极端案件屡屡刺激公众神经,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逃学、沉迷网络游戏、校园欺凌乃至违法犯罪实践背后,都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有着极大关联,熊孩子的背后往往有一窝熊家长,问题孩子的背后常常有问题家长的影子。2020年3月2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妇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成然父母们,将接受国家强制力和社会力量合力推动的“回炉”再造,努力实现从不合格家长到合格家长的转变。
市检察院第七监察部主任 顾海燕:主要有这三类对象,一个是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的监护人侵害了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这种是我们亲职教育的对象,另外一个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是履职不当,不力,致使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或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那么第三类我们还拓展到了有不良行为的这种未成年人,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的界限,那么我们要开展一个临界预防,对他的父母进行亲职教育,还有就是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因为他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这种情况我们要对他的父母进行亲职教育。
目前,对有问题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法律上的规制举措主要有两种,一是剥夺监护资格,二是对其进行训诫。但这两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局限性,因此,在上述两种措施之外,增设“强制亲职教育”显得尤为必要。虽然很多人已经生儿育女成为父母,但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以及本身素质不高等原因,许多家长是不合格的,有的父母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外打拼,致使自己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让孩子缺乏必要监管,甚至因此误入歧途。还有的父母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抛弃孩子,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对于开展亲职教育,不少家长也表示很有必要。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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