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公益诉讼捍卫公共权益
在全球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设点宣传、参观公益诉讼展示厅等多种形式,来提高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的意识。一起来看看。
6月4日上午,海州区检察院干警在浦南镇设立宣传点,举行了“保护湿地,构建和谐,保护环境,需要你我”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向周边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宣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等,对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特别是湿地保护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鼓励群众如果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海州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 殷成祥:海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为我们全区的整个的环境保护,包括相关的一些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已得到了百姓的一些好评。公益诉讼这项工作就是我们海州区检察院它起步比较早,另外做的工作也比较扎实,对这个工作重视程度也很高。
随后,海州区检察院邀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行政机关人员及部分公益损害观察员代表参观了该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展示厅,并召开了针对湿地保护“圆桌会议”。会上,该院介绍了近年来海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所开展工作,观看了公益诉讼智能化建设小视频,通报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就进一步加强海州区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潘竹梅:今年4月份,我们海州检察院对海州地区的湿地进行了调研,并且我们实地查看了临洪河口等湿地现场,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也及时向相关的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目前也正在积极整改中。
据了解,为了更好保护海州地区生态环境,尽最大努力保持湿地生态和水环境,海州区检察院牵头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定《关于建立海州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海州区湿地保护工作信息双向移送、拓展案源线索、调查取证、专业人员交流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潘竹梅:为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保护我们海州地区的湿地生态环境,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制度,我们海州区检察院牵头相关行政机关制定了海州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来尽最大的可能恢复湿地的功能和价值。
编辑丨 徐蓓蓓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 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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