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文明 经验)交警开设“马路课堂” 用抄写交通法规代替处罚
7月4号上午,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对非机动车载人、闯红灯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被查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需要在现场再学习,还得抄写交通法规。一起去现场看一下。
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了市区苍梧路科苑路路口。记者注意到,民警们正在对这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执勤民警:知不知道电动车不能带人?你驾驶电动自行车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对你处以20元罚款。
执勤民警先是对这位市民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然后,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执勤民警让市民自由选择处罚方式,缴纳罚款或者接受再教育。接受再教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抄写交通法规,另外一种则是做志愿者协助交警指挥交通。这位市民选择了抄写法规。记者注意到,在路口东北角的位置,交警部门在这里设置了交规学抄点。具体抄写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等8条规定。在苍梧路由东往西方向,一位交通违法行为人则穿上了红色志愿者服装,正在协助交警指挥交通。
市民:犯规了。记者:刚刚做了什么?市民:载人了。
记者注意到,当天上午被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中大部分都是骑车带人。这些市民表示,他们骑车带人就是为了图个方便。这次,经过这样的现场再教育,他们也增强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记者了解到,当天针对非机动车、行人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从上午9点开始到11点半结束,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人27人,其中17人选择现场抄写法规,5人协助交警指挥交通。
市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大队长 刘勇:下一步,我们将在各个路口常态化地开展这项工作,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共同维护文明城市的形象。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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