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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篮球场对外出租 大多数业主不同意

2020-07-20 16:41:42

日前,市民吴先生遇到一件闹心事,他们小区荒废已久的篮球场被物业管理委员会租给私人了,占用了业主们的公共场地,这让很多小区业主不满意,到底怎么回事呢?



记者来到了吴先生所住的海州区中茵名都小区,吴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区建成的时候,原本就配套了网球场和篮球场,在2012年左右,篮球场就荒废了,可是,最近荒废的篮球场又有了新动静。



市民 吴先生:前几天突然有工人过来施工废弃的篮球场,说是私人出资20万建的这个篮球场,目的是为广大业主来服务的,实际上从他贴的告示来看,他是对外承包的,是有限度的为业主服务,还要办培训班。


吴先生给记者看了一张公告,上面写着:本小区篮球场、网球场多年未修,破损不堪,不利使用,急需改造。拟对外租赁,由承租方投资维护,按时开放,不影响业主中午和夜间休息,有专门时间免费对业主开放,业主参加教学培训,收费优惠。落款是:海州区中茵名都物业管理委员会。吴先生说,这个告示是几天前贴的,面对这一情况,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表示反对,并在一份《中茵名都业主实名反对球场出租》的纸上签了字。


市民 吴先生:现在很多业主担心球场对外承包以后,打球会影响周边人的生活,我们找了社区,社区说是私人出资,是好事情。但是我们现在很多业主是不同意的,我们诉求,一个首先物业要进行管理,第二,社区要跟广大业主进行沟通,避免矛盾产生。



随后,记者来到了朐阳街道朐海社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茵名都是在2016年的时候更换了物业公司,对于篮球场对外出租这个事情他们是知道的,也表示同意,这个承租人也是小区内的业主,当时出资二十万,这笔钱也可以为小区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娱乐场所。



朐阳街道朐海社区党委书记 高乔裕:请大家也不要去误解这个,对外搞一些商业承租,不存在这个方面,这个完全就是说开放,弄好后就给大家使用,我们也是争取外来的资金把小区弄好,现在我们对噪音问题已经做了一个全方位的处理,针对国家标准内的时间是不允许开放场地的,我们会第一时间出来解决这个事情,如果这个事情不是好事,我们也不会支持这个工作。


对于这件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个篮球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产生的收益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要将此篮球场进行对外出租,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最起码要经过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也应当征得半数以上的业主的同意,并且有明确的对外出租方案。



律师 杨周:作为投资人,不是一个纯公益行为,他的投资必然要进行经营,而经营就会产生收益,有了收益就会产生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并且要明确一个承租的期限,否则,必然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和矛盾。



编辑丨张艳

审核丨段潇

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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