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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不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社区

2020-07-30 17:17:21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广泛宣传文明规范养犬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2018年10月1日,我市出台的《连云港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对养犬进行了明文规定,可以说,养犬不文明不只是个人素质的体现,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我市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第十四条对饲养犬只、携犬出户进行了规定,如违反规定,将会依法受到处罚。记者在新东街道苍梧社区了解到,目前,社区内养犬居民基本能做到文明养犬,但社区内偶尔会出现流浪狗,为排除安全隐患,社区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东派出所副所长 孔静:流浪狗的话,我们看到以后会联合物业或者是社区还有我们民警这一块,对流浪狗进行一个抓捕,帮它送到流浪犬的收容所。



近期,我市警方开展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规范养犬行为集中行动,重点针对早晚遛犬高峰时段,以及违规遛犬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及时劝阻遛狗不牵绳、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行为,共捕捉收容流浪犬200多条,查处不文明养犬案件1500多起。除了《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养犬进行规范,我市还要有《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通告指出,市民养犬应当遵守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束牵引带、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不得进入相应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相应规定。对于这些养犬规定的实施,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更需要市民的自觉遵守。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新东派出所副所长 孔静:我们通过沿街的电子屏,包括社区的宣传栏,还有小区里会做一些宣传图板,以及我们会通过微信平台或者是朋友圈之类的告知业主。




苍梧社区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新东街道苍梧社区党委书记 单宏吉: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也是希望通过社区的努力,给我们社区的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避免以及减少养犬人与非养犬人之间的一些矛盾。








编辑丨徐蓓蓓

审核丨张弛

源丨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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