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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魅力:探索音乐学习的乐趣

2020-08-05 19:28:31

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的艺术,它是人类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也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内容和人文内涵,从孔子《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教育,到中国近现代的学堂乐歌,再到当今学校实施美育时不可或缺的音乐教育,都说明了音乐在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期《教子有方》节目邀请杨梦瑶老师,一起探索音乐学习的乐趣。杨老师是连云港市苍梧小学音乐教师,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教学能手,市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一、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期


多项研究表明,儿童对于音乐有着天然的直觉,儿童对音乐的敏感期是呈现出一种螺旋状发展的过程:

早期幼儿都喜欢节奏,2岁时就可以掌握好节奏了,比如说跟着音乐拍掌,晃动身体等;

到了三四岁,儿童对一些简单而重复的旋律开始感兴趣,能够哼唱简短的儿歌了,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研究儿童心理学的专家都提出,4岁是孩子真正意义的音乐敏感期,在这个敏感期中,儿童会等待或寻找特别的音乐环境,主动跟音乐亲近,潜在的音乐天赋无形之中在发展;

五六岁时,开始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并自发的用动作表达旋律中较为复杂的音乐,可以说这时候孩子已经开始建立自己的音乐审美标准了;

再到大一点6到8岁,儿童能够体验到音乐带给他们的美妙感受,能够感知到音乐的情绪,甚至情感特别细腻的孩子会为此流泪或者是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

现在很多家长逼着孩子练习各种各样的乐器,孩子对此痛苦无比,如果在敏感期顺其自然的挖掘孩子的音乐天赋,他们可能不用家长逼自己就会主动去练习,另外即使孩子没有学什么乐器,但如果具备了良好的乐感和鉴赏力,比起那些把练琴感到痛苦的孩子,对音乐的感觉也要好很多。


二、提高儿童音乐学习乐趣的方法


1.聆听感受

在二十世纪中叶,日本小提琴家铃木镇一基于他在小提琴教学的一些方法上推广了一套音乐教学法——铃木教学法,被公认为世界著名的音乐教学法并广泛应用。铃木教学法非常重视儿童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听的作用,在教儿童的时候,不提倡先教孩子们识谱或者接触音乐理论上的知识,而是先让孩子们听音乐,在每学一首乐曲之前先反复听录音,然而这个听录音的方法也有所讲究的,不是那种为了去听录音而全神贯注非常死板的坐下来听,而是以最放松最随意,最自然的状态去听,比如在吃饭的时候,在爸爸妈妈接送上下学的车里,或者在睡觉前……这样的教学理念来源如同对待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在孩子还不会说话之前,家长往往是不停的跟孩子多说话,而不是先教孩子写字与认字还有教一些孩子根本不会懂的语法。所以在听熟一首乐曲之后,老师就会指导孩子凭借孩子自己的记忆演奏或者演唱出来,这个过程中孩子是完全不需要接触乐谱的。然后老师再耐心的讲解乐曲,此时再去学习就会轻松很多,而且在试听的过程中录音都是由著名音乐家演绎出来的,在音乐的处理上都很到位,是非常好的模仿对象,孩子们只需要以最舒适最随性的方法把记在脑海里的乐曲演唱或者演奏出来就可以了。

2.艺术表现

《诗经》里有一句话叫做:“言之不足,歌之,歌之不足,舞之蹈之。”可见古人就已经将各类艺术表现形式放到了很高的位置,艺术表现是指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活动,来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

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艺术表现,它既是一种目标也是一种方法,举个例子吧,在歌唱教学中,老师往往会根据歌曲的情绪、节奏等来引导学生创编律动,就是通过学生自己的感受将歌曲用动作表演出来,这些动作会帮助解决歌曲演唱时的一些难点,比如特殊的节奏型或者强弱处理等,所以这个律动它既是帮助学生更好的歌唱的方法,更是学生对这首歌曲的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能力。


3.自主创编

孩子们的天马行空,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真是无穷的,而且非常有自己的特色和魅力。从比较初级的创编歌词,到给歌曲创编声势律动,再到自主编创二声部合唱,再到自己根据音乐编创综合表演,学生对音乐创作有非常大的兴趣,他们觉得唱着自己创作的歌曲,演着自己设计的音乐剧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儿,而且在创作期间,往往不是一个人的意见,是大家一起讨论,一起合作,无形中也培养了孩子们的团队精神。

音乐是全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音乐的浸润下茁壮成长。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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