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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 我该怎么办?

2020-08-11 15:58:39


闲置的房子租出去,可以为家庭多增加一笔经济收入,本想着是一件好事,却没想到遇到了不及时给租金的租客。


为了给家里增加点额外的收入,2019年4月份,成女士把自己家闲置的房子租给了田先生了。在房子出租之前,成女士特意将房子收拾的整整齐齐,厨房和洗手间的配置也非常齐全。当时约定好租期是一年,每半年付一次租金。由于租户田先生说他有些困难,成女士就给他放宽了些时间,但是没想到这个时间是一拖再拖。


房主成女士:2019年4月9号租给他的,租一年,到2020年4月9号,他就是半年付一次,十月份付钱,他就是拖来拖去的,一直拖到过完年才付清,这2020年三月份才付清,付1800块钱是最后一次。



成女士告诉记者,过去一年,由于租客田先生不能按时交付租金,信用不好。合同到期后,陈女士原本不打算和田先生续租,但在田先生多次卖惨和坚持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下,成女士又和他续租了半年的合同。

房主成女士:我就续租半年给他了,他说他给我钱,到现在也没给我钱。一次300,一次100。五月份我就打110来处理,他写保证说4100块钱给我,一直都没给,到后来我又报警,后来才付1100,现在还有3000,按照道理,这半年时间还有3000块钱没付,我让他走,他也不走。




成女士无奈的告诉记者,她已经多次联系了租客田先生索要房租,可对方始终一拖再拖。成女士表示,如今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把这件事情圆满的解决。

房主成女士:我想让他搬走,他又不搬,我就是说合同不是没到期,我也不想违约,他如果今天付我3000块钱,我就给他住到10月8号。我反正别的也没有要求,我就想把房子收回。


那么成女士反应的情况是否属实呢?随后,记者来到了成女士的出租房里,见到了租客田先生。

租客田先生:这不是疫情,大家现在日子都不太好过,我外面欠款也要不回来,也是这种情况,大家都互相了解。过去的事情就算了,为这点小事情,还剩3000块钱。




对于成女士提出的要么及时交付房租要么搬走的要求,田先生表示接受,会尽快的解决拒不付房租这件事情。

租客田先生:今天把钱付给他,房租还剩3000块钱付给他,付的以后,明天她还没收到钱,明天到中午12点,如果她还没收到钱,我就把卫生打扫打扫我就走了,反正押金该扣就扣,该不给就不给算了。


截止发稿之日,租客田先生已经把剩余的3000元租金交付给了成女士。同时记者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列明清楚,同时对于付款的形式和时间也要约定好,以便于对双方进行约束。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 律师 马雯:房东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的义务,包括对房屋物品的维护义务,房租的给付时间及给付方式,并约定明确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违反了合同义务,房主才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赔偿损失,清退房屋,以此才能更好的维护出租人的权利。



丨张艳

审核丨段潇

   丨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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