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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你的城镇职工医保该缴费了!

2020-08-19 12: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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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中断缴费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系统将自动封锁职工医保统筹支付待遇。为保证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特提醒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用,参保人员可通过“我的连云港”APP中的“社保”应用模块查询到自己的已缴费记录。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采取预缴费的办法,每年1-6月可缴纳当年上半年的医疗保险费,7-12月可预缴当年下半年至次年上半年的医疗保险费。2020年8月31日之后续缴医保费用的,将按规定封锁统筹支付待遇。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尽快到参保统筹区内经办银行各网点续缴2020年下半年医疗保险费用,同时可预缴2021年上半年费用。或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按月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20年7月-2021年6月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参保类型为统账结合(有个人账户)的,市区、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月缴费标准均为323.12元/月。参保类型为单建统筹(无个人账户,仅市区)的,月缴费标准均为205.24元/月。以上月缴费标准中均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16元,职工大病保险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经办银行

市   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赣榆区:农村商业银行

东海县: 建设银行

灌云县: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

中断缴费后续保的待遇规定

根据《关于调整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连人社发〔2012〕75号)规定,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断缴费之日起2个月内续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各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续保的,自缴费次日起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住院待遇的30%支付住院待遇;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自缴费次日起3个月后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下半年费用缴纳工作已经于7月份开始,在8月31日之前及时续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影响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在8月31日之后续保缴费用,将按上述规定封锁所有统筹支付待遇。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尽快完成续保缴费,以免影响自己的医疗保障待遇。




丨张艳

审核丨段潇

        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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