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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现奇葩“头盔”!警方提醒

2020-09-02 09:30:44


9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一大早,江苏各地的交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一天的检查中,警方不仅发现一部分没有按要求佩戴头盔的行为,还看到了诸如"三级头"、斗笠、玩具头盔等让人大开眼界的"奇葩头盔"。


"他那个‘三级头’太拉风了,

即使没玩过相关的游戏,

这个造型也特别扎眼。"


9月1日上午,江苏宿迁交警在市区洪泽湖东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拦下一个头戴" 吃鸡 "游戏里著名防具" 三级头 "同款造型的电动车驾驶人。


△宿迁一电动车驾驶人头戴"吃鸡"游戏里的"三级头"当头盔


"拿手一摸,这个‘三级头’还是硅胶做的,很柔软,一点防护作用都没有。"民警介绍,电动车的驾驶人是一个小伙子,这个" 三级头 "是他在网上花30元买的。原本是给孩子作为玩具用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后,为了应付检查,便把这个硅胶制的玩具戴在了头上,结果因为" 太拉风 ",刚一上路就被民警发现了。


除了这个硅胶制的" 三级头 "外,苏州交警也查到了一个" 低配三级头 "。" 一个大妈在出门前,把孙子平时玩游戏时戴的‘三级头’塑料玩具顶在头上应付检查。" 民警介绍,为了防止风大把这个塑料玩具吹掉了,驾驶人在出门前还特意给它缝了个系带。


△苏州大妈用孙子的玩具"三级头"应付检查


同样在宿迁,交警在执法中还查到了一个用竹子编成的"头盔"。" 驾驶人因为没有符合要求的头盔,所以找了个造型一样的竹制帽子代替了。"交警介绍,考虑到驾驶人年纪比较大,警方在对他作出处罚后,现场赠送了一个通过3C认证的安全头盔。


△ 宿迁一驾驶人用竹制帽子代替头盔


△ 民警送给该驾驶人一个通过3C认证的安全头盔


扬州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有人干脆把竹斗笠顶在头上就骑电动车上路了:9月1日上午9点30分,在扬州市区海德岗,交警拦下了一个头戴竹斗笠的市民,对他进行了处罚,并进行了口头教育。该市民表示,自己也知道9月1日起要戴头盔出行,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顺手戴了一顶竹斗笠当作头盔就出门了……


△扬州一市民头戴竹斗笠当头盔


应付检查的方法五花八门,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外,在南通和徐州市,交警部门发现有人用棒球帽和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来应付检查。


警方提醒广大电动车主《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抖机灵,佩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



丨张艳

审核丨段潇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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