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残疾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
这些年,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大学生数量也在逐年增长。
截止到2020年,我国有大学文凭的人数已经高达两亿。而今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数量更是创出了新高,达到了874万人之多。
但应届毕业生呈井喷式增长,也意味着大学生就业竞争将年趋激烈。
今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是将本就紧张的就业环境推向风口浪尖——经济下行压力与疫情叠加后使得2020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比往年更加复杂。
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应届毕业生在就业问题上也感受到了压力。而在他们当中的特殊的群体“残障大学生”则面临到了更大的压力。
他们所遭遇的不仅仅有就业竞争的压力,更有来自于社会上的偏见。
除了就业方面的偏见,竞争力也成了残障人群就业受阻的一大原因之一。大多数企业会在考量之后选择学历并不突出的健全人士,而放弃招聘学历占优势的残障人士。
而大部分残障大学生都希望得到一份稳定、专业对口而且工资待遇好的理想工作。他们中的有些人期望值很高,但对社会大环境的了解却又远远不够,对自身条件和就业环境也缺乏准确定位,这也间接导致了残障大学生在毕业后就业难。
解决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提高残疾人大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要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方向,拓宽专业领域,突出职业性和技术性;提高学生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能力,培养勇于克服困难、耐受挫折的能力,强化创新、创造、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重文化基础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学习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注重对残疾人集训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把就业和职业康复结合起来;残疾人大学生也要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立足岗位成材。
2.采取更积极的政策,优先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我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要以能力为本,消除一切身份限制,一切社会岗位和领域都要对残疾人开放;要在按比例就业岗位中优先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制定对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单位的激励和补偿政策,鼓励社会接纳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对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优先原则,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大学生的不公正,国际劳工大会公约中特别指出,“为残疾人制定积极的特别措施,不应该认为是对其他人的歧视”。
3.加强就业指导、完善就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对残疾人大学生实施就业援助。就业援助要从技术援助和社会援助两方面来进行。技术援助方面,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以服务促进就业。社会援助方面,要建立政府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关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各级机关要依法履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给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以行政援助、法律援助、经济援助、道义援助和舆论援助。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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