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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修订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

2020-09-30 17:54:13

近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准入与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优化了房地产企业申请项目按揭准入与备案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公积金准入和备案积极性,进一步维护了广大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合法权益。



修订以后,一是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建设正式开工后,便可提出项目准入合作申请,与中心签订《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二是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办理楼盘备案,经批准备案后,购房人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是对开发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准入时采用承诺制,以每年开展“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规范缴存;四是县区各分中心按揭准入备案的所有审批及材料均通过中心OA办公系统进行。以上举措极大地缩短了开发企业申请按揭合作的批复时间,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今年1-8月份,全市新增房地产企业项目准入38家、备案132家;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7612户、27.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81.4%和76.9%,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融媒体记者丨蔡蕴馨 殷地楼

编辑徐蓓蓓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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