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大事!这个“神器”,能保命!
7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我市自10月1日起,对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处罚。那么目前路上驾乘电动自行车是什么情况呢?我们听听市民怎么说的。
10月9日下午,记者在解放东路装饰城附近的路段观察发现,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中,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数与佩戴头盔的人数比例接近3:1。随后,记者在苍梧路与郁洲路路口看到,也有一些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采访中,市民表示知道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规定。
今年8月20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驾乘人员知道此项规定,但是出门着急忘记佩戴头盔了,或者不知道具体实施日期而一时疏忽了。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可以提升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2019年以来,全市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而电动车亡人事故中,因头部损伤造成死亡的接近一半。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头盔可以大部分地吸收撞击力,起到缓冲和减震的保护效果,可以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的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不戴头盔引发的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
呼吁大家驾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为了驾乘人员的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希望观众朋友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并且向家人朋友宣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丨徐蓓蓓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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