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报警轿车“被抢”,警方缜密侦查揭开“案中案”
2020年12月23日0时许,连云港市赣榆警方接到王某报警,称其驾驶的奔驰轿车在沙河镇被抢走。接警后,沙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是没有发现报警人王某,多次回拨报警电话也无人接听。

民警通过查询车牌号码与身在南京的奔驰车主章先生联系得知,12月22日下午,章先生通过某网络租车平台将自己的奔驰轿车租给了王某,23日0时许,王某电话告知其轿车被抢走了。大吃一惊的章先生立即驾车从南京赶到赣榆,到达赣榆后连续拨打王某几个小时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为准确甄别该起“抢车”警情,民警调取了“案发”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当晚王某驾驶奔驰轿车到达“现场”后,主动停车与另外一名男子交谈,两人还绕着车子看了好几圈,随后将车开走。整个过程与王某所说的车辆被抢并不相符,反而更符合试乘试驾的流程。

种种反常迹象表明,王某涉嫌诈骗,在租到车后便转手卖掉。
“通过对奔驰轿车行驶轨迹视频研判,我们发现该车一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时,车牌已被卸下,且已进入山东境内。”沙河派出所副所长徐磊说到。面对困难,民警没有气馁,而是扩大视频搜寻范围,发现与王某在沙河镇接头的男子,是乘坐一辆川A号牌的轿车来到赣榆。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对该辆川A号牌轿车进行研判,发现车主系山东籍男子祁某,随后于2021年1月7日在山东日照市将祁某抓获。祁某到案后,供述了其伙同周某、陈某、宋某三人购买赃车的犯罪事实,后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将周某、陈某、宋某抓获。

经查,2020年12月15日,周某在某贴吧上看到王某留有收赃“暗语”,随即联系商量收赃事宜。
几天后,王某主动联系周某,称有一辆新款奔驰E级轿车低价“出售”,双方最终商定以7万元现金交易。12月22日晚,周某伙同祁某、陈某、宋某驾驶川A号牌轿车从山东日照来到连云港。双方接头地点原本定于东海县桃林镇,但因双方互不信任,便随机选择了在赣榆区沙河镇进行交易。见面后,周某对车辆进行检查和试驾,随后“付款提车”离开。上车后,周某指使陈某打开信号屏蔽器,在驶至苏鲁交界处时,几人拆除了车辆GPS定位器和车牌,后将车开至日照市东港区奎山街道一处偏僻院子里,直到被民警查获。

案件告破后,为表达敬意和感谢,1月27日,受害人章先生专程从南京赶到赣榆,将一面题有“寻车解救不畏艰险,破案神速真情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沙河派出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祁某、陈某、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赣榆警方刑事拘留,王某诈骗团伙2名成员已被南京秦淮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平安赣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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