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追踪:少掉的2.8个平方 谁来管?
在购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是大家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最近,市民韩女士就因为房屋面积的问题,特别闹心。
韩女士在海州区郁洲路博大新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没想到,到了交房时候开发商一直拖着交不了房,最后变成了烂尾楼盘。在政府部门的多方推动下,最近几年房子终于顺利完工,并开始办理不动产权证。
韩女士:我是最近去海州区朝阳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合同房屋面积146.47(或146.67),但不动产权证房屋面积为143.67,相差2.8个平方,发证的人说他们只管发证,我也觉得很窝火。
韩女士说,除了多交了房款,当初也是按照146.47平方缴纳的契税,加起来平白无故多交了近2万元,这让她不能接受。了解到韩女士的情况之后,记者联系了市不动产交易中心。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科长 李磊:商品房合同面积是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依据规划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房产测绘技术标准,对尚未施工或施工中的房屋进行预先测绘的面积,也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而登记面积是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实地测量并经具有面积审核管理职能部门确认的面积。
李磊说在实际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主要原因可能有规划设计的变更、在房屋施工中产生的施工误差、竣工后房屋由于部分公用面积功能改变或服务范围改变等多种原因导致。因此建议韩女士看下合同条款,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来处理。
李磊:第二十条规定,如果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产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编辑丨王婷婷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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