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20年的房子 土地证为何办不了?
我们常说,房屋产权是“两证齐全”,一是房产证,二是土地证,这两样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不过近日连云港市民张女士拨打我们的新闻热线,反映自己遭遇的烦心事,称自己住了20年的房子一直没有土地证,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州区中环东路的石棚山庄花园城见到张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原是连云港市制砖厂与天宜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时签订了正规购房合同,尽管有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却是公用的,并没有分割,而且多年前与她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早已不知所踪。
张女士告诉记者,近两年她一直想把自己的房屋出售,但自从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要合一,她家的房屋因为没有土地证,所以一直不能过户,这让张女士很是着急。“现在我就又找到了国土局,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现在给我的回复是,每家每户要交20几万,跟我这个心理价位差距很大,现在我的诉求就是,我觉得这个钱不应该我出,这个是开发商之前应该办理的。”
张女士说的情况究竟属实吗?记者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工作人员金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张女士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属性问题,想要补办土地证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当时的开发商来缴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工作人员正在积极的调查及向上级单位汇报处理中。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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