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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措施落实严把森林防火关

2021-04-02 20:30:04


清明将至,随着祭扫、登山、踏青等活动进入高峰期,防范森林火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此,市应急管理局针对性地加强了相关措施的落实。



《行风热线》今日上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做客直播间的嘉宾(从左二至右)分别是

市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市安委办副主任 徐双阳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 处长 王军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处 处长 徐胜田


清明节将至,又到了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危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都采取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呢?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3月18日,国家森防指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随即召开续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3月24日全市召开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动员部署暨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森防办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各县区森防指也立即召开森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春季尤其是清明节、五一节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保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的同志全力以赴抓,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山头地块。各森林防火重点区,组织人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督查,落实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从以往森林火灾教训看,我市大多数火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必须推动森林防火由短期宣传向常效宣传转变,突出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方面的森林防火意识,真正筑牢思想防线。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技术,在重点森林防火区建设固定图文宣传牌、语音宣传杆,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品,为公众提供宣传教育学习材料。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报刊、互联网等公众媒体的作用,进入防火期以来,市应急局会同市文广旅局、市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单位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森林防火公益片,滚动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片与字幕提醒,在市广播台播放语音提示,与市文广旅局协作在全市“村村通”广播喇叭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清明期间在连云港日报刊登《关于开展“清明文明祭祀、预防森林火灾”活动的倡议书》等,实现普及法规全覆盖,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进林区、进村庄、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从各条线、多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严禁火种进山。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增加看护力量,把各种火源、火种堵在山下林外。深入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排除隐患。清明、五一期间及高火险天气,增加巡山护林员,抽调公安民警、机关干部职工组成联防队伍,增设哨卡、检查站,加强火情巡护,杜绝火种进山。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责任落实。进入防火期后,市应急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有森林防火任务的8个县区、功能板块进行了多个批次的联合督查,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名义印发通报3次,对11个森林防火单位、卡口(点)进行通报。同时不定时对全市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明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落实整改责任,要求其立即整改。通过督查整改,通报促改,强化各地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五)落实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扑火人员配置、机具准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按照预案科学、安全、高效地扑救,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特别注意消防救火人员自身安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检查反馈制度,确保应急值班工作高效运行。进一步落实“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职能衔接和工作配合,发生森林火灾时要按规定全面、及时、准确报告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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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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