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履行门前“四包责任” 城管部门开出首张罚单
因为小区内存在乱堆乱放现象,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今天(4月22日)下午,城管海州一大队对连云港众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据了解,这是连云港市城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开出的首张罚单。
日前,在位于市区人民东路上的银泰花苑小区,记者看到,8号楼的东侧,随意堆放着很多废旧的物品,有旧自行车、废纸盒、包装袋、废木条等等,看上去非常凌乱。在小区的绿化带里,还可以看到废纸、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城管执法人员说,他们4月11号上午巡查到银泰花苑小区,发现小区内部存在乱堆乱放行为,立即拍照取证,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4月15号,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小区仍然存在乱堆乱放现象。
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一中队中队长 徐涛:(我们)对他们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未保持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进行了处罚,这是我们针对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出的首张罚单。
4月22日下午2点,城管执法人员对物业工作人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连云港众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500元罚款。记者了解,银泰花苑小区建造于2006年,小区里一半的居民都是回迁户。其中,有少部分居民,在小区公共区域里堆放了一些废弃的物品。负责管理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次他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改,并且在地下车库准备一个房间,给居民们堆放物品,保持小区的环境整洁。
连云港众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王旭付:我们接到整改通知以后,组织人员把垃圾全部清理掉。还有一户人家,答应在中午12点下班之前,把它全部清理完毕。也配合市城管一大队,进行整改到底,彻底整改。
今年年初,城管海州一大队和辖区的93家物业小区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督促物业部门共同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维护。城管部门将和物业小区、街道社区共同努力,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
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一中队中队长 徐涛:这次开出的首张罚单,是因为之前还是有个别的物业公司对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比较淡漠,我们之所以进行处罚,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自觉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城市环境。
编辑丨徐止丽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港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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