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12345》今日关注:生育保险这样报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那么,失业女职工的配偶是否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异地生产怎样报销生育保险呢?近期,有职工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记者进行了梳理。
生育保险
1、市民咨询,失业女职工的配偶是否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并且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生育的医疗费享受参保女职工的50%,由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单位申报。
2、市民咨询,在连云港缴纳职工医保的女职工,到徐州市生产,怎样报销生育保险。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报销。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负担。参保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负担80%,个人负担20%。
3、市民咨询,怎样申请生育津贴以及津贴的标准。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是职工产假或者休假的天数X计发基数,其中,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4、市民咨询,婚假及产假天数是怎样规定的。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女职工产假天数为98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如符合上述规定,女职工产假应是128天。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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