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 第五次全国残疾预防日】这些你应该知道
出生缺陷、慢性疾病、意外伤害、精神障碍、失能半失能……从出生到年老,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每个生命阶段,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
我国现有8500万残疾人,我省残疾人约479.3万。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先天性因素致残占9.57%,后天获得性因素致残占74.67%,不明原因或其他因素致残占15.75%,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关键在于早预防、早控制。

《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20年12月省政府公布《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进一步明确“残疾预防应当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坚持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建立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残疾预防机制”,强化了相关部门责任,增强了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编辑丨刘敏
审核丨张弛
来源丨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