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12345》今日关注:这些小区停车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小区停车是否方便对于很多业主而言是选择商品房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践中,经常有关于小区内停车问题的纠纷。如,小区路面可以划成车位出租给业主吗?小区地下车位是租还是卖?
近期,有市民向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咨询小区停车问题,记者进行了梳理。
1、市民反映:云锦园小区物业未出具任何有关文件依据,强行将小区路面公共区域划分成车位对外出租。
猴嘴街道办事处答复:小区已经成立物管会,小区的物业与物管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且有双方代表签字并且加盖章两单位或组织的公章。物业在与物管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有权单独发出收取停车费的通知,《民法典》274条规定小区道路上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收取费用也是用在小区各项维护上,每年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期公示费用使用情况。
2、市民咨询,秀逸苏杭东苑停车难。
市12345热线平台答复:经了解,之前该小区东苑入住率达不到要求,所以人防车位一直未对外开放,其他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决定只卖不租,小区物业目前正在对闸道监控等设备进行改造,已经在和开发商协调人防停车位开放的时间,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开放,请小区业主耐心等待。
3、市民反映,海州区苍梧春晓地下车位只卖不租,造成生活不便利,希望协调可以租赁车位。
海州区住建局答复:经核实,该开发商的地下车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使用权转让合同,该行为是一种长期租赁行为,按照规定,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拥有的特定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特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协议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因此,开发商不是在出售车位,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4、市民反映,3月份购买海州区恒大名都小区内车位,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至今依然被收取停车费,拒绝支付后物业禁止业主进入。
花果山街道答复:经向物业了解,该业主购买的此批车位是特价车位,物业当时已与购买人讲清楚条件,半年后办理收车位手续,半年内停车要么租赁要么缴纳临时停车费,物业已督促开发商在合同期内为业主办理车位产权证手续。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FM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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