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如何办理跨省转移、老车年审无法校验怎么办 ?《行风热线》生态环境局上线解答
倾听百姓心声,解决百姓诉求,11月04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上线《行风热线》,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海军,在直播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一、关于危险废弃物如何办理跨省转移的问题。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是产废单位网上申报后,并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接收材料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固体(危险)跨省转移申请表,对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并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在收到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在申请表上出具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将有关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省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统一受理“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省厅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纸质申请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申报信息,向外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函。外省回函后,省厅十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作出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意见,并通知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二、市民反映,其在万联检测站审车时,因其车辆为2005年的老车,无法读取OBD数据,导致无法通过年审,服务对象表示大部分2008年以前的机动车均未安装OBD或无法读取OBD数据,建议相关部门协调依据具体情况放宽政策。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车,以及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车,如果OBD检查不合格时,也判定排放检验结果不合格。”而按照服务对象的反映,该车辆为2005年的老车,是2011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轻型汽车,OBD可不作为判定依据,车辆可直接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若污染物排放检测不合格则判定该车辆环检不合格。
这位市民反映的问题,我们了解的情况是部分机动车环检机构对国标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目前我们已对接该机构解决了相关问题。下一步我们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督、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加大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的宣贯、帮扶、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整个行业得以健康转型和高质发展。
编辑丨方婧瑄
审核丨段潇
来源丨连云港综合广播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