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零容忍”
记者从1月24上午召开的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将把严格执法作为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保障,围绕禁售、禁运、禁储、禁放等环节,充分应用视频监控、大数据等各类科技手段,提升违法行为的预警预测、及时发现能力。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首放必罚、首违必曝”,切实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发生“破窗效应”,努力实现“不响一声、不罚一人”的最佳效果。
新修订的《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原《通告》中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连云港港区的禁放区域进行了扩大、调整。将原《通告》中禁放区域内禁放时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调整为“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融媒体记者丨赵治国
编辑丨徐止丽
来源丨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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